“板桥街道青山村民小组组长杨明璋贫困户识别不精准被问责,圭山镇法块村社保信息员杨春云截留挪用村民养老保险金被问责,大可乡中龙村委会大波落黑村小组组长刘某拒不整改环境卫生问题被问责......”石林县纪检监察机关坚决向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亮剑。
今年以来,县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全覆盖、零容忍的高压态势,紧盯脱贫工作不务实、脱贫过程不扎实、脱贫结果不真实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靶向整治”,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该县纪委监委紧盯扶贫领域搞“形象工程”“数字脱贫”、落实上级扶贫决策部署不及时、不到位等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组织精干力量,深入一线,不打招呼、直奔现场,在综合运用日常监督全面查、确定专题专项查、紧盯关键重点查的基础上,运用推磨式、交叉式检查,“责任捆绑”等方式,找准“病灶”,对症下药,减少人情困扰,从发现的具体问题盯起,把监督触角延伸至“神经末梢”。
“扶贫领域督查检查过多,导致基层干部身心疲惫、进退失据”。县纪委监委针对扶贫领域多头检查、重复检查、扎堆检查等现象,下发《关于贯彻落实省纪委要求集中整治督查检查考核工作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的通知》,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建立扶贫领域督查检查联合工作机制,联合检查每年不超过2次,专业性较强的严格控制检查次数、人数和时间,提高督查检查效果,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紧紧围绕解决脱贫攻坚工作中扶贫到村不到户,坐在办公室向村干部了解情况;不与群众深入交流,不能精准掌握贫困户情况;精准扶贫变精准填表;表态多落实差,重形式轻内容;审核走形式,标准随意变等问题,深入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整治,以作风攻坚促进脱贫攻坚。今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发现、处置问题线索59个,党纪处分2人、问责2人、责任提醒谈话,通报2起7人。
“紧盯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说道,对问题突出的,严格落实“一案三查”,在查处直接当事人的同时,倒查负有监管职责部门及相关人员责任,并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赵俊良)